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43号)文件要求,金堂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金堂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于年6月5日上午在县农业农村局11楼会议室召开相关讨论会,县规自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和部分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农业农村局就农村宅基地工作进行了简要解说,各部门认真研读了《金堂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提出了多条宝贵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综合各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研究完善《金堂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确保宅基地工作顺利推进和全面、高质、高效完成。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