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2月24日发布)
2月23日0-24时,四川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9例:
其中,本土6例(在成都市):
3例为2月22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3例为成都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2月23日确诊。
境外输入3例(在成都市):
1例为2月22日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
2例为2月22日自中国香港乘机抵蓉进行隔离,2月23日确诊。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截至2月23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例),累计治愈出院例,死亡3例,目前在院隔离治疗58例,人尚在接受医学观察。
2月23日0-24时,全省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0例:
其中,本土4例(在成都市):
2例为成都市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
2例与成都市确诊病例的轨迹有重合,
均于2月2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境外输入6例(在成都市):
均为2月22日自中国香港乘机抵蓉,均于2月23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当日转为确诊病例4例,当日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例,尚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0例,比前一日增加2例。
(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具体情况由相关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通报)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
防控要求
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内江市疾控中心提示您
成都市来返内人员管控措施
对年2月6日(含)-2月10日(含)高新区、天府新区、双流区、温江区、金堂县、成华区、金牛区等7个县(区)的来返(内)人员,已开展过一次核酸检测的,再实行一次核酸检测,未开展核酸检测的,实施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对年2月11日(含)以来成都市来(返)内人员实行以下管控措施:
对高新区中和街道长城馨苑小区、桂溪街道世龙公馆、石羊街道天府世家小区,金牛区驷马桥街道沙河云景湾小区,温江区公平街道佳兆业丽晶公馆小区,金堂县赵镇街道生态水城澜案小区,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龙河社区凯华丽景小区、伏龙社区丽景苑、四河社区四河小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
对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桂溪街道、石羊街道,金牛区驷马桥街道,温江区公平街道,金堂县赵镇街道,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7天。
对成都市高新区除中和街道、桂溪街道、石羊街道,金牛区除驷马桥街道,温江区除公平街道,金堂县除赵镇街道,天府新区除华阳街道以外的其它街道(乡镇)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7天。
对成都市双流区、成华区、武侯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来(返)内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在来(返)内后进行3天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不外出,不聚集。
对有成都市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县(市、区)旅居史的来(返)内人员,如不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尽快完成1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红码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应急黄码人员居家或集中隔离14天。
对7天内有与病例轨迹交集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
主动报备
(报备电话-)
一、有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旅居史、红码、黄码及与阳性病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抵达内江后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酒店报备,或拨打-进行报备咨询,积极配合社区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二、如果您搭乘过以下交通工具,请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三、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入(返)内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名单见下表。
四、高风险岗位人员需主动报备。海关、边检、口岸、机场、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等直接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从业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医院、发热门诊等高风险岗位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内,抵达后2小时需向社区村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社区管控。
来(返)内政策小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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