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成都失业保险金上调啦!
从年4月1日起,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元。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出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简单来说,就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申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失业金领取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重新计算,每次享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怎么申领1.失业人员可以到,失业前的最后参保单位,所在地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可以选择网上办理:
(一)访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