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2022年度凉山监狱金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年度凉山监狱、金堂监狱公开考试

转任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民警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全省监狱民警队伍结构,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组通〔〕51号)和关于省级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转任工作有关批复精神,结合监狱工作实际,凉山、金堂2所监狱拟通过公开考试方式转任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计划

凉山、金堂监狱本次公开考试转任一级警长及以下职级共3个职位30个名额,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参公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也可报考,具体要求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周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且在转出机关工作满1周年。省属监狱系统报考的,应满足5周年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工作年限要求;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除外);

(6)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含)以后的选调生报考应具有2周年以上驻村工作经历;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年11月28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自参加工作以来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5)与考调机关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国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按照有关规定,公务员未满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以及法律法规有其他禁止性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考试转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报名为年11月29日(周二)9点至12月9日(周五)18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认真填写《年度凉山监狱、金堂监狱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2),并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盖章同意,连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经组织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毕业证、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和职位调整。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考调机关对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完毕后须报局政治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完后开展笔试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考试转任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资格。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开考比例达不到3:1的,按比例缩减名额,缩减名额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由考调机关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分。具体时间、地点由考调机关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按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放弃的,可依次递补1次,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3日。

进入面试名单(不含递补人员)在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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