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摘要
1、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单位参保人员和个体参保人员);
2、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治疗不能康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持续六个月以上;
3、长期照护保险基金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合并征收,通过个人和单位缴费、财政补助,以及社会捐助等方式筹资。已按标准划转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另行缴费;
4、需提交的资料: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病情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复印或复制的医学检查检验报告、入出院记录等完整病历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等;
5、已经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不再参加长期照护保险;
6、以上如有不详之处,请咨询-办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金川路57号,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30-17:30
赵镇街道梅林社区
年11月7日